为加强学院课程的规范化管理,落实课程教学环节,促进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就规范课程档案、出卷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档案建立的范围
凡列入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必须建立课程档案,课程相同、课时相同,代码专业不同可共用一份试卷。名称相同、代码不同的课程要分别建档。
二、课程、档案建设内容及要求
1.课程档案资料:教材、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光盘)、教师教学手册/实验实践教学手册。
2.试卷档案资料:试卷审批表、评卷教师复核教师承诺书、课程试卷分析表、成绩登记表(补考成绩登记表)、课程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试试卷空白卷、答卷或答题纸。无试卷的情况下,机考可刻录光盘存档,须提交光盘内容目录、成绩登记表、评分标准、非试卷类考试分析表。
3.其他档案资料:若为论文、报告、作业等,期末需提交纸质档作业按学号排序后存档。
三、课程档案管理办法
1.课程档案由相应任课教师确保按照学校当年最新规定完成;
2.教学秘书审核课程档案、试卷档案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并登记,若有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系主任审核课程档案、试卷档案内容;
4.学院领导、督导、系主任、教学秘书每学期对课程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公布抽查情况。
四、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与学校政策相抵触的,以学校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