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学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值班安排
(一)人员安排。假期需安排人员值班,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与应急响应工作,务必责任到人。
(二)通讯畅通。各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应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和有关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应急指挥中心电话:28836110,警务室电话:28936110。
二、实验室使用管理
(一)使用流程。清明节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需使用实验室的教师,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实验室,申请表由学院存档,同时向教学发展中心和总务中心报备。
(二)安全教育。进入实验室前,要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做好师生进出实验室登记。
(三)期间管理。清明节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员)在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事故的发生。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
三、其他要求
(一)安全检查。各学院放假前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确保所有实验室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台账。
(二)材料提交。各学院将本单位实验室清明节值班表纸质版(详见附件)于2024年4月1日前报送至校部办公大楼16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maxiaofei@fzfu.edu.cn。
附件:福州外语外贸学院xx学院2024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