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辅导员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增强辅导员育人工作的实效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智能建造学院辅导员“211”谈心谈话制度,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211”谈心谈话的基本要求
每位辅导员老师工作日期间每天平均与至少2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每周至少下一次学生寝室了解楼栋学生情况或者每周工作日期间至少半天在社区驻点办公,每月至少邀请一批学生到“学生社区”进行深入的谈心交流。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对象
辅导员老师与学生谈心谈话按照“先两头后中间”、“先特殊再一般”的原则进行,重点与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谈话谈心。谈心谈话旨在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人际、情感等方面存在的困惑和问题,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遇到以下情况时,辅导员要及时与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
1.学生思想受到外界影响产生负面情绪或思想发生较大波动时;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
3.学生寝室卫生后进且屡教不改或列为挂牌督办寝室时;
4.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重大资助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5.学生寝室成员之间产生矛盾或同学之间人际关系处理不好时;
6.学生旷课迟到严重、学习成绩后进、考试不及格或挂科严重影响正常学业时;
7.学生情感问题处理不当,产生负面情绪或思想波动时;
8.学生存在心理困惑、心理疾病或其他苗头性心理问题时;
9.学生寝室存在违规使用违禁电器、夜不归宿、迟归晚归严重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情况时;
10.学生寝室存在安全稳定隐患时。
三、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事实,坚持原则,宽严结合,教育为主。
2.平等交流。尊重学生,注意方法,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注重实效。谈话前认真准备谈话提纲,摸清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谈话做到有的放矢。
4.综合应用。谈心谈话要以解决问题为主,以疏通转化为主,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问题或苗头性倾向、心理性问题应及时主动地与相关职能科室联系,由职能科室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跟进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学区领导进行交流汇报。
四、谈心谈话的考核管理
辅导员老师谈心谈话地点、时间不限,按照方便有效的原则,可以安排在办公室、社区、心理谈心室或者学生寝室。谈心谈话结束后应在《辅导员联系学生记录本》上进行记录,重点记录谈心谈话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学生的需求及建议等。学院每月对辅导员工作记录本进行一次回收检查。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智能建造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