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学城、科创走廊建设,现将2025年度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本批市级科研项目包括市属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新项目、医疗卫生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等五种类型。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我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3.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申报项目由其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其他应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若立项数未达到计划数,以实际立项数为准。
4.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市发改委、工信局、数据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5.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诚信管理。项目原则上不涉密,确有必要申报,应先行脱密处理。
三、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1.本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下属子系统“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申报。用户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先行注册账号)
2.本批项目网上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需提交科技厅系统)。高校院所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系统截止时间为当日18:00)。
3.项目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4.推荐部门应做好项目初审,完成推荐后不再退回修改。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13075846785
附件:
1.2025年度市属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福州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4.2025年度福州市医疗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5.2025年度福州市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定向申报指南
附件1
2025年度市属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5FZGX02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针对我市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市属高校或市属科研院所(附件1)在其优势研究领域内,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联合我市企业开展有重要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的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开展“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试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企业应是在我市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2.项目申请书要有明确可量化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考核指标。
3.项目由市属高校(或二级学院)或市属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企业共同承担,合作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附件2),最终成果须明确由合作单位承接、转化。未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书的,不予推荐。
4.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对推荐的项目应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并填写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3)。
5.每家市属高校或市属科研院所应综合考虑项目研究优势,每家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6.项目执行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28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
财政补助项目立项数15项,资助方式为前补助资助,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四、申报程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用户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合作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有开展“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试点的单位提供试点实施方案。
2.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项目初审,并出具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符合要求后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五、联系咨询方式
1.科技服务与科技平台处
联系人:吴岚箬
电 话:83533609
2.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
附件1
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名单
1.闽江学院
2.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5.阳光学院
6.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7.福州理工学院
8.福建福耀科技大学
9.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11.福州英华职业技术学院
1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13.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4.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15.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16.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17.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8.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19.福州市海洋研究院
20.闽都创新实验室
21.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
22.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
23.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
附件2
项目合作协议书(格式)
甲方(项目承担单位):
乙方(项目合作单位):
为联合申报 年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以下协议:
(协议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研发经费筹措及比例等)××××××××××××××××××××××××××××××××××××。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
项目名称:
合作项目调研核实意见(包括是否符合指南规定的条件,是否真实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是否具备等) 调研人员(签字): 高校院所分管科研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5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5FZY01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动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做深做实我市与友好城市、签约院校、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推动惠台政策落实、深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本项目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支持我市与济南市、西安市、延安市、渭南市、阿拉善盟市、江门市等友好城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友好城市合作不断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迈进。
2.支持我市与“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与我市签约的高校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3.支持我市企业与港、澳、台开展科技合作项目。
4.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园区食品加工、海洋高新技术等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食品产业、海洋渔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与印尼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印尼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
5.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6.支持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与我市开展科技合作,重点支持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签订闽东北战略合作协议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2.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同一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高校院所推荐项目数不超过8项。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
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计划立项数30项,其中友好城市合作项目的立项数为10-15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五、联系咨询方式
1.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 苏健文
联系电话:87114127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
附件:
福州市已缔结国内友好城市名单
序号 |
区域 |
友好城市名称(33个) |
1 |
京津冀 |
北京 |
东城区 |
2 |
天津市 |
河西区 |
3 |
河北省 |
衡水市 |
4 |
秦皇岛市 |
5 |
石家庄市 |
6 |
泛珠三 角区域 |
江西省 |
南昌市 |
7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8 |
广东省 |
广州市 |
9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0 |
云南省 |
昆明市 |
11 |
海南省 |
海口市 |
12 |
四川省 |
成都市 |
13 |
绵阳市 |
14 |
贵州省 |
贵阳市 |
15 |
长三角 |
江苏省 |
常州市 |
16 |
浙江省 |
丽水市 |
17 |
杭州市 |
18 |
衢州市 |
19 |
东、中 部省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20 |
菏泽市 |
21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22 |
合肥市 |
23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4 |
东北省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25 |
西、北 部省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26 |
渭南市 |
27 |
咸阳市 |
28 |
宝鸡市 |
29 |
延安市 |
30 |
甘肃省 |
兰州市 |
31 |
定西市 |
32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33 |
内蒙古 |
阿拉善盟市 |
与福州市签约高校名单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厦门大学、东华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福建物构所
附件3
2025年度福州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指南代码:2025FZR01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人才,根据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量子科技、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
3.截至申报日期8月20日,申请人未满40周岁。
4.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5.推荐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6.申请人应在科研上取得同行公认的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对福州市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实际贡献。
7.申请人应连续在福州市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且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8.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顶尖人才、A类、B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省“双创之星”、省青年人才育成项目、市“榕创之星”、福州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以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参与申报。
9.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并纳入诚信管理。各用人单位和审核推荐单位应从严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局对申报审核情况视情予以通报。
10.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
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计划立项数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fz.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等。
2.市属企事业单位、高校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项目初审,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五、联系咨询方式
1.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 钟玮琪
联系电话:87114127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
附件4
2025年度福州市医疗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5FZS02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我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在常见病、疑难病、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控防治和特色专科疾病诊疗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水平和诊疗水平。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名额综合考量各医院资质、规模和科研实力等因素,每个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为1项,请按照分配的限项数(见附件)推荐申报项目。
2.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推荐工作,提升课题质量,推荐时要综合考虑课题的科研创新与临床应用,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科技创新。
3.项目承担单位推动整合创新团队,积极吸纳本单位台湾医护人员参与项目团队,鼓励在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有能力台湾医护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4.对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承担单位应切实把好科技伦理关并出具本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5.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
三、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万元,申报单位可以配套自筹资金加入项目总投入。支持数量不超过40项,每项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推荐数
序号 |
归口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项) |
1 |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含达道院区、儿童专科院区、口腔专科院区、老年专科院区4个院区和皮肤病防治院) |
≤15 |
2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含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 |
≤15 |
3 |
福州市中医院 |
≤10 |
4 |
福州市传染病(孟超肝胆)医院 |
≤10 |
5 |
福州肺科医院 |
≤5 |
6 |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 |
7 |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单位各1项 |
≤13 |
合计 |
≤73 |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项目类别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2.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推荐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项目初审,并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
六、联系咨询方式
1.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王庆金 郭文涛
联系电话:83332971 83333531
2.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
附件5
2025年度福州市创新战略研究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代码:2025FZCZ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我市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海洋经济示范区、技术经纪人、科技安全、中试平台等方面创新战略研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具体、明确,可量化考核、评价,并作为今后签订任务书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本专项为定向项目,项目主要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
4.项目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26年4月3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资助经费(万元) |
1 |
福州市“十五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福州科技情报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 |
25 |
2 |
2024年福州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创新指标研究 |
福建师范大学 |
5 |
3 |
福州市技术经理人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
闽江学院 |
5 |
4 |
新发展格局下推动福州市创新链产业链安全发展研究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5 |
5 |
福州市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研究 |
福州市科创服务中心、福建理工大学 |
5 |
三、资助经费
采取前补助方式,计划立项数5项,第1项支持经费25万元,第2-5项每项支持经费5万元。
四、申报程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流程为:申报用户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fz.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2.申报表中项目成员列表需所有成员签字,并作为附件上传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
3.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推荐工作。
五、联系咨询方式
1.政策规划与监督评估处:丁可锋 黄聚昌
联系电话:83338680 83332970
2.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882011 87862982
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8780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