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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202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开展2026202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可申报:

1.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创基地等);

2.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包括街区、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等);

3.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现有的492023-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部重新申报,进行考核复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较好的社会科学普及条件,有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3.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交通便利,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部门,有高素质的专职社科普及工作者和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4.具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条件,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顺利开展。

5.积极参与各级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活动,接受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6.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各设区市社科普及基地(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部门、省部属高校的除外)。

三、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社科联负责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在现有省社科普及基地的基础上各新增3个推荐名额,审核后排序报送省社科联。

2.各高校社科联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审核后报送省社科联。

3.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0262028年度)(一式三份);(2)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为jpg格式);(3)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26-2028年度)申报汇总表。

4.请申报单位于2025820日(周三)16:0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察命名

1.拟命名建设702026-202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2.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组织考评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考察,提出建议名单报省社科联党组研究。

3.省社科联党组对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公示后报省委宣传部审批。

4.省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发文命名和授牌。

5.20262028年度命名建设的省社科普及基地(不含厦门市),省社科联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联系人:孟雨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0262028年度)

2.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262028年度)申报汇总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84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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