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校务中心、研究与发展中心、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与发展中心、财务中心、国际教育中心(台港澳办公室)、评估建设办公室、地方服务与合作办公室、总务中心、图书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 员:校务中心、研究与发展中心、教学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与发展中心、财务中心、国际教育中心(台港澳办公室)、评估建设办公室、地方服务与合作办公室、总务中心、图书馆、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金融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大数据学院、智能建造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评估建设办公室主任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