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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附件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内容,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免考的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可按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2.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三个免考模块:学历证书免考模块,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其他课程免考模块

二、办理时间

1.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放时间:上半年21日—510日,下半年81日—1110

2.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放时间:上半年21日—525日,下半年81日—1125

3.其他课程免考系统开放时间:上半年21日——215日(春节节假日期间系统关闭),下半年81日——815

三、免考课程

1.学历证书免考模块

①适用条款:1.各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和本科层次的“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

②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层次的“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

③其他:前置学历认证不通过可转到“其他课程免考”模块申请。

2.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

①适用条款:凡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非学历考试证书者,可申请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相对应课程,具体按《非学历证书可免考课程列表》执行

②其他:非学历证书审核不通过,直接在本模块下提交“人工核验”,填写相关非学历证书信息及上传“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报告、身份证复印及其他材料。

3.其他课程免考模块

①适用对象:无法通过学历证书免考模块,申请其他课程免考的。

②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考生线上预申请并上传材料所需上传材料:1、需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支持上传多页);学信网出具的《电子成绩单》或《中国高等学校学生成绩验证报告》;若是自考毕业生需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免考课程须在材料上做出显著标记。(标红加粗  3、若考生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有变更,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③其他:非学历证免考自考课程统一在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操作,不得在本模块提交预申请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考试成绩合格的全日制统招生或自学考试考生,可通过此模块申请免考。

四、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

2.登录后,点击免考申请,选择左侧对应模块免考申请。

免考申请流程参照附件3免考申请操作流程”。

五、注意事项

1.个人成绩单复印件必须盖原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按照要求上传

2.前置学历为本科的考生,如前置学历专业与现报读的本科专业一致,在网上申请公共课程免考时,应选择其他本科专业(非报读的本科专业)进行办理。

3.考生申请的免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二。

4. 考生应如实上报免考材料,凡有伪造、涂改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5.课程免考办理不需要缴纳费用。

6.有关单位及考生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网上免考申请及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接受办理。

附件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附件2: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汇总表

附件3:免考申请操作流程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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