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网上免考申请时间:2024年7月15日-8月15日
2.免考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20日之前
二、免考课程
可办理免考的课程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课程免考规定”。
三、免考材料
符合条件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稿:
1.《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2.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以及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右上角注明自考准考证号;
3.符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课程免考规定”中第1.3.4.9项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或自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显著标记。
四、办理流程
1.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上数字服务大厅—考生个人平台系统—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入口—输入用户和密码(https://www.eeafj.cn/syzxksyy/)。
2.登录后,选择网上免考—课程免考—点击进入—点击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免考课程—保存信息—确认提交申请—查看—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
3.填写“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汇总表”(附件2)并打印,连同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及免考材料一并提交至我院审核。
网上免考申请流程参照附件3“课程免考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五、注意事项
1.因非学历证书信息与福建省考籍库信息不符或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非学历证书的考生,应选择“课程免考”系统办理免考手续,需提供《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非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成绩单复印件必须盖原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签名盖章,提交给学校的材料应为盖章后的原件。
3.前置学历为本科的考生,如学置学历专业与现报读的本科专业一致,在网上申请公共课程免考时,应选择其他本科专业(非报读的本科专业)进行办理。
4.考生申请的免考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二。
5. 考生应如实上报免考材料,凡有伪造、涂改或者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6.课程免考办理不需要缴纳费用。
7.各有关单位及考生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网上免考申请及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接受办理。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