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培育单位。在2025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指标跃升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财经类)第3位,连续6年蝉联福建省第一位,是国内办学水平最高的财经类民办高校之一。学校充分发挥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毗邻台港澳等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2025年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5年招生计划为10名,视报考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2025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申请时间
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至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台港澳办公室,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五、申请材料
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入学申请表》(附件2)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iec@fzfu.edu.cn,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台港澳办公室(电话:+86-591-27561322),并在邮件内容栏目中注明“台湾统测生材料”字样;或于报名截止日前直接送达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台港澳办公室。
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
注:(1)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六、审核及考察测试
1.初审
2025年6月20日-7月31日,我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8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考察测试
我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原则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学校依据考生的统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将向学生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1.英语、翻译、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国际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投资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网络与新媒体、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31840元/人·年;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工智能、数学与应用数学、智能建造、广播电视编导、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34280元/人·年;
备注:2025级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
(1)滨海校区
舒适型四人间(电梯公寓楼),298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2)长乐校区
1.舒适型二人间(电梯公寓楼),700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2.舒适型四人间(电梯公寓楼),298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3.普通四人间,246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备注:2025级具体住宿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费用:参照本校相关专业大陆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依据主管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十、奖学金制度
1.台湾学生校级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 |
等级及金额 (人民币) |
新生评选标准 |
在校生评选标准 |
名额 |
台湾学生校级奖学金 |
一等奖36000元 |
统测成绩中语文、数学、英文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按照总分排名先后顺序就高择优评选。 |
上一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在80分(含)以上。 |
若干 |
二等奖26000元 |
上一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在75分(含)以上。 |
三等奖25000元 |
上一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在65分(含)以上。 |
2.在校生奖学金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评各类校级奖学金,如在校生成长基金、校奖学金、学科竞赛专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学术研究类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文体类奖学金、外语学习类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等数十项校内奖学金。
十一、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十三、联系方式及其他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政编码:350202
学校网址:http://www.fzfu.edu.cn/
电子信箱:iec@fzfu.edu.cn
电话:+86-591-27561322
传真:+86-591-27561999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