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长乐新校区四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作者: 时间:2017-12-13 点击数: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长乐新校区四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18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在长乐市主持召开长乐新校区四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建闽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2名专家,共计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长乐新校区四期建设项目位于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投资2亿元开发建设的1栋6层实验室、1栋6层教学楼、4栋宿舍楼、2个食堂(位于宿舍楼1层)。项目占地面积344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4131.47平方米,绿化面积8511.52平方米。项目于2013年9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并于2013年10月9日取得批复(长环评[2013]135号)。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14年4月,竣工时间为2015年2月,2015年7月投入试运行。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生活废水

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校内配套的三级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接入污水池,最终接入市政管网育环路配套管网。

2、废气

油烟废气已安装油烟收集装置及油烟净化器,经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为配电房、食堂排烟风机,采用专用机房,设置隔门、吸声等降噪措施。鼓风机引风机在风机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风管进出口处用柔性接头,风机底座采用橡胶减震垫。配电房、发电机等设备已采取减震措施隔声降噪。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采取在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校内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校内配套的三级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接入污水池,最终接入市政管网育环路配套管网(详见附件10:接管证明)。生活污水排放已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即pH:6-9、SS≤400mg/L、COD≤500 mg/L、BOD5≤300 mg/L。

2.废气

本项目食堂产生油烟废气,安装油烟收集装置及油烟净化器,经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即油烟浓度≤2.0 mg/m³,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达85%上。

3.噪声

主要来源于学校外道路、学生街等社会生活噪声,及学校进出车辆、配电房和油烟引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配电房的配电设备采用隔声和消声措施,学校内绿化率高,有利于隔声降噪。噪声东、西、南、北各侧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学校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袋装收集后定点存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长乐新校区四期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基本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建议与要求

1.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各类环保处理设施日常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2.建设单位应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实施各项污染物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3.按规范修改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完善监测数据的质控措施,核实总建筑面积的变更情况、油烟净化器的数量、柴油发电机的配置、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污水排放口的设置、应执行的噪声排放标准,补充必要的建设单位自查报告。

验收组

2017年11月18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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