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罗源校区外市电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
FZCS202503001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罗源校区外市电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福州诚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
3.2. 项目概况: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罗源校区10KV三回架空线路及开闭所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7912562元。
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青赔包干费:人民币100000元。
3.3. 投标人竞标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谈判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3.4.招标范围:
从将军帽110KV变电站到甲方指定开闭所位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材料要求一线品牌,电力系统在用为准。
3.5.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
3.6.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福建10kV配电典型设计2011年增补20120818版、《关于印发〈配电台区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配〔2007〕80号)(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2010〕1096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农村电气化村供电模式及建设规范(试行)》(闽电[2009]1151号)、《配网架空台区低压系统建设与改造技术规范(试行)》(闽电运检[2014]50号)、《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试行)》(闽电运检(2014)344号)等相应规程、规范要求实施以及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设计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3.7 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3.8 付款方式:
3.8.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与第三方签定关于甲方选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0%工程款;
3.8.2 乙方应在甲方选定品牌的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40%工程款;
3.8.3 工程竣工通过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通电后,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80%;同时,退回乙方支付的谈判保证金;
3.8.4 结算经审定双方无异议后,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实际总造价的95%;
3.8.5 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三年。保修金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每年至少1次免费巡检。
3.9 奖罚措施:按合同约定时间通电,奖励人民币100000元;每拖延一天按照人民币10000元计取违约金,违约金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减。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4.4.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5.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投标人还须承诺按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将报名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电子文档交至我司报名(电子邮箱zcs@fzfu.edu.cn)。
5.2. 招标资料含施工图全套图纸(电子版)、谈判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5.3.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6日下午15点。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14点30分。
5.5. 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3月17日下午15点,罗源通关大楼6层会议室。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集体讨论、综合评定、合理低标。
7、保证金
7.1. 投标方应于2025年 3 月 16日 17 点前,以电汇方式向招标人缴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 整;并将转账回执单发送至邮箱zcs@fzfu.edu.cn。未提交的视为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取消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名称:福州诚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沁园支行
账 号:35050161610700002744
注 意:转款时,请在进账单据中注明“罗源校区外市电工程谈判保证金”。
7.2. 中标人提供的数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7.3.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中标人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4. 履约保证金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并工程移交使用单位后20日内无息退还。
7.5.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谈判保证金,招标人将认可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第二顺序人中标,或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碧里村杭下街77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905902055
网 址:http://www.fzfu.com/zwzx/
Email:zcs@fzfu.edu.cn
邮 编:3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