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食堂由招标方负责建筑主体建设、食堂水电及内部工程装修、中央空调、电机、厨房及风味档口固定厨具、生熟冰柜、蒸车、货梯、就餐区桌椅、排烟系统、家具设备、冷冻库等设备的投入。中标方负责食堂的经营规划与日常管理,负责投入用于食堂正常运营的其他必要设备。
二、项目要求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并具有经营餐饮资质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4.公司具有学校或大型企业餐饮服务项目经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
5.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新企业自注册以来)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企业必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三年以上的会记审计报告。
8.无不良社会记录。
9.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5日,每日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综合服务中心总务服务中心窗口。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4)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具有三年以上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RMB:50000.00元),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全额无息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将在公示中标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10:00
联 系 人:郑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591—27561053、13400577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