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专项课题可按协同研究需要设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课题立项后,应于3个月内进行开题论证,12个月内开展中期检查。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将变更表(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fjjkghb@vip.163.com (原件在申请结题时提交)。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开题、中期检查、项目变更、结题等材料模板
“附件下载”
http://jyt.fujian.gov.cn/ztzl/fjsjykxyjs/tzgg/202512/t20251229_70620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