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科研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项流程说明
1.发布通知:通过学校 CRP 系统,部门公文及科研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根据学校主管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
3.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按项目类别进行形式审查、质量把关并签署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形式审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修改,修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5.遴选与推荐:无申报指标限制的项目,科研处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有申报指标限制的项目,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排序,结果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统一推荐。
6.录入系统:上级立项文件公布后,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内涵项目管理系统录入立项信息。
7.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至科研处编制经费预算表、填写科研经费本,科研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财务处。
8.年度审查:正式立项后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每年12月25日前填写《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汇报表》,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9.申报结项:项目负责人应在计划结项时间前三个月提交完整结项材料。存在问题的材料由科研处退回并限期修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结项。
10.结项认定:结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内涵系统中上传结项审批书、成果材料及结项批文等相关附件,科研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项认定。
11.联系人:陈思(27561335);李平(2756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