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申报“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将学术研究与省委省政府关注的大事要事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拓展管用顶用好用的高水平社科供给,奋勇争先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质增效,着重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理论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资助额度

  6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二)申请单位条件

  1.所在单位应具备科研管理职责和科研管理制度。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不得申报;已获得“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专项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五、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领导参阅》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办公厅《政讯专报》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7)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8)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报》、《福建日报》理论周刊、《海峡通讯》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六、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6年9月30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七、申报时间

  1.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6年4月10日9:00开放,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

  2.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4月17申报人登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八、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1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3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25761335

 

附件:“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6330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6330日印


附件

“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1.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打造“555X”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研究

3.提升省会开放能级,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研究

4.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5.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研究

6.落实台胞台企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助力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研究

7.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研究

8.推动我省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研究

9.加强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领导班子建设研究

10.闽商代际传承与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研究

11.加强无人机防控和安全管理,服务保障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研究

12.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的融合应用研究

13.高质量推进“海外福建”建设研究

14.加强福建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15.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研究

16.服务型制造助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研究

17.全面落实“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全方位推动新福建高质量发展研究

18.新时代“漳州110”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研究

19.福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效及经验研究

20.福建省推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研究

21.推动闽宁协作30周年研究

22.福建推进双拥工作的历史沿革及经验研究

23.福州市全面实施“堡垒工程”35周年研究

 

 

上一条:关于征集致公党福建省委会2026年调研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部分科研平台2026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五五”期间工作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