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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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2026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随着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学校承担的各类项目越来越多,尤其是2023年以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呈稳定增长趋势,并逐步进入每三年“申报-验收-再申报”良性周期循环状态,为保护这一科研良好生态,组织好教师做好项目申报、按时结题、组织再申报工作非常重要。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闽科计(2019)10号)、《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科规(2024)6号),现就2023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到期项目验收工作。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以及历年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明确规定“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这就要求所有单位承担所有项目都必须按时提交验收!一旦出现承担单位有1项项目不能按时验收(须通过),届时该单位就不能申报项目,换言之,也就是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全校不能申报当年度的科技类项目,其责任重大。因此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到期项目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主要对项目任务书的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严禁成果充抵等弄虚作假行为。验收方式有会议验收和简易验收,是指主持验收单位通过组织验收专家召开会议的方式,除项目承担单位汇报外,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质询、讨论等程序。项目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三种。

3.项目验收实行资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适时记录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执行情况,对申请延期验收、到期未验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形成资信记录,成为再次申报项目时的参考。

4.省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和成果报道等,应按照应标尽标原则,标注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Supported by Fuji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及项目立项编号。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不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再一次强调)。验收材料中论文等研究成果应与项目高度相关。验收材料扫描上传系统提交后,纸质件由项目承担单位妥善保管。提交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否则一般按验收不合格结题。

5.项目延期申请,必须提前半年提出,除项目实施进度时间节点及其相关内容可调整外,新任务书内容应与原任务书保持一致;项目无法验收或无必要继续进行的,应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项目中止或撤销手续。

6.项目负责人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loginSignout.do)启动项目验收流程,可参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指导(202601 版)》(附件 1)和相关模板(附件 2);项目验收实行资信管理制度,系统将记录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执行情况。

请各项目承担二级单位认真对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时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尤其关注离职离岗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20日反馈到科研处,确保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流程(即审批状态为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所在我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0591-27560365

 

附件 1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指导(202601 版)

附件 2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面上青创版)

附件 3 科技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附件 4 科研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

附件 5 具体项目清单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6年3月3日

 

下一条:关于转发《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四服务”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