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福州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26年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充分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开门搞科研,引导社科工作者深挖理论和实践“富矿”,全面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加快社科强市建设,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社科界的智慧和力量。
二、项目安排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
(一)年度项目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元、1万元、5000元,项目立项时分别拨付50%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结项后拨付。
(二)重大问题研究阐释专项项目
作为单独项目类别接受申报,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目等级为重点项目。项目立项时分别拨付50%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结项后拨付。
鼓励围绕以下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阐释;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重大问题研究阐释;深化红色人物和革命史料的学术研究和学理探讨,福州红色文化研究阐释;推动榕台全域全面融合,两岸融合研究阐释;福州民主法治、双拥共建、廉洁福州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阐释。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市社科规划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二)申报要求
1.2023年(含)以前在研的福州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2.申请人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各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本批次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3.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市厅级以上(含)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4.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5.项目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完成期限和结项要求
202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非著作类)结题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不接受延期申请。著作类结项成果最迟可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对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撤项处理。
结项要求按照《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和相关成果认定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榕社科联〔2025〕4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
1.年度项目、重大问题研究阐释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以市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名义申报年度项目和重大问题研究阐释专项项目的也实行限额申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对台工作部署,符合条件的在榕台湾同胞申报不设指标限制。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院汇总,学院于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需排序)按申报名义分类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受理。电子版材料包括:《(单位名称)2026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清单》,xls格式;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子文件夹,(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申请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doc格式)。
2.待学校遴选通过后,纸质报送的材料包括:①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申请书》(1份),匿名处理的《论证活页》(3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以学校名义申报联系人:陈思
以市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名义申报联系人:孟雨
联系电话:0591-27561335
附件:
1.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2.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3.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清单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