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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加快社科强省建设,助力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年度项目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1万元。

  (二)“闽派”文化专项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打造“闽派”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的工作部署,2026年增设“闽派”文化专项项目,作为单独项目类别接受申报,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目等级为重点项目。

  三、选题要求

  (一)年度项目

  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报2026年度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重点围绕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等方面的研究阐释,结合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充分发挥项目申请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重点关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闽派”文化专项项目

  “闽派”文化专项项目重点支持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等福建特色地域文化实践创新,鼓励围绕纪念长征胜利90周年、福建三年游击战争红色文化、漳州月港历史文化、蔡襄文化、客家移民、福建方言等方面进行研究阐释,旨在全面展现新时代八闽文化的气韵和风采,凝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闽派”文化专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且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申报青年项目。

  4.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123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123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不能申请。

  5.博士扶持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81123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

  6.“闽派”文化专项项目优先支持不超过45周岁(1981123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优先支持已基本完成、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先支持以省社科研究基地名义申报。

  (二)申请单位条件

  1.所在单位应具备科研管理职责和科研管理制度。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已获得“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本批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本批次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六、申报截止时间和流程

(一)校内申报工作推进与时间安排

1.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6159:00开放,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从系统下载最新版的《申报书》《活页》申请人按文件要求撰写《申请书》初稿(项目组成员建议加1-2个本校的学生),填写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注意事项》(附件4),于16日前由学院汇总后将《申请书》电子稿(Word版本)上报科研1月7日-11日期间进行项目辅导。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和政治性审查,并评审排序。1月13日下午16点前提交修改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稿及汇总表,逾期不受理17点前公布已申报项目名单。科研汇总后,将聘请校外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并公示。

2.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闽派”文化专项项目申报不受指标限制。申请人按文件要求撰写《申报书》《活页》,由学院汇总后于1月15日前将电子稿(Word版本)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报不设指标限制,各学院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老师应报尽报。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闽派”文化专项项目申报不设指标限制。

(二)申报流程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待遴选结果公示、专家指导后,修改好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汇总,以及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闽派”文化专项项目等科研形式审查通过后再上传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以上各类项目的纸质版材料待系统上传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按打印要求(见《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注意事项》(附件4))1月21日前提交至校部办公大楼1603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0591-27561335

 

附件:

1.申报书模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仅供参考,以申报系统正式文件为准)

2.(单位名称)2026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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