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精神,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指定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省的集中申报、审核和推荐等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教育学研究”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评奖采取限额申报。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专区申报答疑、专区申报补充答疑有关规定(附件)。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申报者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1)进行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材料提交:各单位应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2:00前,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推荐成果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孟雨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补充答疑
5.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