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专利的拥有量,是衡量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原始创新能力的最直接、最客观的指标之一。为确保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体现学校科研成果显示度,根据榕外院会纪〔2025〕26 号纪要精神,决定将授权后第4~6年的发明专利年费纳入学校专项预算,由学校统一支付。
根据本通知的内容,学校科研处将于每年的11月整理下一年度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第4~6年)的年费清单,经确认后于12月15日前统一支付国家知识产权局。
维护专利的有效性,对于教师个人申报科研项目以及晋升至关重要。因此,共同维护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内的各类专利长期有效非常必要。
附件:2026年度待缴纳年费发明专利清单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