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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申报“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推进社科强省建设部署要求,着重围绕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申报题目,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资助额度

  6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二)申请单位条件

  1.所在单位应具备科研管理职责和科研管理制度。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不得申报;已获得“研究阐释202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五、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投稿邮箱:ghbcgyb@163.com)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领导参阅》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投稿邮箱:jyfj2017@163.com)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投稿邮箱:fjggtx@163.com)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7)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投稿邮箱:fjrb7095@sina.com)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六、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七、申报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

2.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5年8月29日9:00至2025年9月19日17:3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申请人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材料《申请书》1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论证活页》3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至科研处。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821

 

附件

“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1.推进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研究

2.深入实施海洋强省战略,建设更高水平“海上福建”研究

3.福建湾区经济发展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研究

4.福建健全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

5.共同富裕视域下福建县域经济发展对“三大差距”的影响研究

6.福建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研究

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研究

8.创新闽宁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机制研究

9.福建全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10.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福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研究

11.福建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研究

12.福建稳就业促增收研究

13.福建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研究

14.福建推进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研究

15.城乡融合发展视域下推进福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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