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教育理论、政策、改革、实践创新等研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常规课题: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且主持过市厅级(含高校校级)等课题,并已结题;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超过10人。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过县级(含省属中小学校校级)等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前三名,下同)参与过市厅级(含高校校级)等课题,并已结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
(二)申请人应依据《2025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论证材料中对选题作说明,介绍选题研究的核心问题、视角等。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每位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超过2项。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荐或立项的各类课题。
(五)支持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或协同研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因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申报人于2025年8月11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设计与论证活页》电子版,《设计与论证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各单位汇总并排序的《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逾期不受理。
(二)待评审通过后,报送的申报材料:
1.申请评审书(“三、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院系)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人事处公章)。
4.结题证明复印件(加盖科研处公章)。
5.课题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申请评审书》用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设计与论证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等(设计与论证活页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夹在《申请评审书》中;同时,以上电子版以申报人命名文件夹,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请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申报相关信息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专项课题可按协同研究需要设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如参评重点课题但立项为一般课题,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课题组成员排序调整为不超过7人。
(二)原则上,一般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的成果),重点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文章或在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文章。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且与课题相关。
(三)课题组提出与课题相关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等,如获省直厅级部门采纳运用,或被省教育科研成果要报选录,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如获省直厅级部门内设机构采纳运用,可视同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在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内部资料发表,可视同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视同1篇)。
(四)重点课题研究优秀成果,符合条件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教育评论》《福建教育研究》推荐刊发。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0591-27561335
附件:
1.2025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申请评审书
3.设计与论证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