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近日,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马列·科社;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理论经济;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公安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28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50项,青年佳作奖30项。按照坚持学术标准、重视成果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评审组各等次奖项名额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材料提交
因本届评奖限项申报,我校自有教师申报人请于2025年5月8日(周四)16:00前提交《申报表》(附件2)、《评审表》(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逾期不受理。
(二)形式审查
5月9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排序
5月10日-5月11日,通过形式审查后的材料将提交专家进行评审排序。通过专家评审的成果,学校将给予每项成果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专题会议评审排序
5月12日-5月13日,学校将组织专题会议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成果进行第二轮评审排序,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五)材料公示与专家论证
5月14日-5月18日,学校将按要求对推荐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与此同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辅导与论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六)网上申报与最终材料提交
5月19日(周一),经公示的成果申报人须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的“福建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当日生成打印《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1份,必须同系统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科研处。
四、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汇总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成果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联系人:孟雨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
2.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个人、集体(样表);
3.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样表);
4.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5.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科研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