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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切实提高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与管理水平,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学校计划在第四届科技节期间立项一批校级科研课题,科研课题申报立项要求如下:

一、参与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科研课题范围

科研课题包括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选题可参照《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校级课题指南》。往年已申报的课题或类似的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原则上,学校教师今后申报省级以上课题,需首先立项为校级课题。

三、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及经费支持

1.申报。各系(部)要根据申报条件及办学实际,组织申报校级科研课题。鼓励各中心行政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申报课题;

2.专家审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

3.经费支持:每个校级科研立项课题,学校将分阶段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

(1)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要求不超过两年;

(2)校级课题立项后,先期给予2000元经费支持;只有在校级课题立项基础上成功申报省级或国家级课题的,该课题结题后方可获得余下1000元经费支持;

(3)课题经费支持的发放,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课题结题要求

1.校级课题在立项后,应积极以此为基础申报省级或以上课题,并可与获批的省级或以上课题合并结题;结题要求参见《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榕外院教科<2011>3号);

2.校级课题在立项后,如未能获批省级或国家级课题的,在结题时应正式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可由学术刊物录用通知确认)。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校级科研立项课题者均应填写《福州外语外贸职学校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各系(部)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汇总表》。

3.各系(部)应于12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材料送至研究与发展中心科研管理室,电子文档通过CRP邮件发送至科研管理室游秀凤。

附件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校级课题指南

附件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校级科研课题汇总表

  • 附件【download..docx.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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