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在校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提高科研能力,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
根据学生参与学术研究类别,分设科技创新单项奖(专利)、优秀学术论文奖、科技创新奖三类。
三、评定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科技创新单项奖(专利)
在校生为专利第一署名且专利权人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1.获各类发明专利,给予奖励1万元/项;
2.获实用新型专利, 给予奖励0.5万元/项;
3.获外观设计专利, 给予奖励0.2万元/项;
其中,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到账奖励,全部奖励给发明人,学校奖励不变。
(二)优秀学术论文奖
在校生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并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刊号)的正式出版物(不含旬刊、半月刊)上,经专家评审,与学校学科相关并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每年遴选不超过200篇,奖励500元/篇。
(三)科技创新奖
1.优秀调研报告: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然后把调查研究得来的情况真实地表述出来,以反映问题,揭露矛盾,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向人们提供经验教训和改进办法,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科学研究和教学部门提供研究资料和社会信息的书面报告;
2.科技作品(含艺术作品):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艺术作品须曾参展或获奖(级别均不限);
3.依托校级大学生课题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平台,形成结题成果。
以上三类每年选取不超过400项,奖励1000元/项,每季度发放一次,有关项目成果除高水平论文外不再参评其他学术研究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参评学术研究奖学金资格
1.弄虚作假者。
2.当学年受到党团纪或校纪处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3.当学年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当学年必修及限定选修课成绩不合格需要重修的。
5.休学或者保留学籍者;
6.未注册者。
如学费尚未缴清,获奖者奖金原则上优先用于缴交所欠学费。
五、评定程序及表彰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详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评选办法》(榕外院研〔2017〕9号)。
2.各单位初审。各单位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材料初审。
3.材料报备。各系工作室将《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研究与发展中心。
4.学校签批。研究与发展中心对系工作室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对申报者材料组织评审后,报校务会审批、印发表彰文件。
5.公布表彰。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微信平台公布。
6.获奖证书和奖金发放。学校审定后由研究与发展中心将评选结果送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办公室,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组织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采取合理的宣传发放方式,同时注意学生财产信息保密。
7.材料归档。系工作室和研究与发展中心分别将获奖学生的《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表》及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和学校档案馆。
六、评选要求
各系工作室于1月2日前将《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表》及各项佐证材料报送至行政楼A806科研管理室。同时发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到刘舒吟CRP邮箱,并注明“***系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学术研究奖学金材料”。
附件:
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评选办法》
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表》
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4.成绩一栏表模板
5.学生情况证明
6.各项评选项目佐证材料清单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