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海峡论坛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台办、中国科协等几十家两岸相关单位和民间团体于2009年共同发起创办,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届,是两岸民间交流重要平台。
福建省科协从海峡论坛创办起,就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每年承担举办一场大型两岸民间科技交流活动。从第三届(2011年)开始,为响应海峡论坛突出“界别交流”,中国科协专门创办“海峡科技专家论坛”,作为每届海峡论坛“科技界别”固定交流项目。“海峡科技专家论坛”由中国科协主办、福建省科协具体承办,两岸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部分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单位共同参与协办,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年一度的两岸民间科技交流合作盛会,在两岸科技界、科技社团界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2019海峡科技专家论坛(以下简称“本届论坛”)拟在第十一届海峡论坛期间(预计2019年6月中旬)举办,继续采取“1+X”的办会模式,以期促进两岸多领域、多渠道、多学科交流与合作。其中“1”系指“海峡科技专家论坛”主会场(在厦门与海峡论坛同步举办),由中国科协主办、福建省科协具体承办,两岸有关机构共同参与协办,各分会场派代表参会;“X”系指主会场下设若干个分会场,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自愿申报主办,福建省科协对入选分会场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
为了更好体现“开门办会”和“竞争择优”原则,本届论坛公开面向全省科协系统及省级科技社团征集分会场,请有意举办分会场的单位尽快提出申办方案(格式详见附件)。现将申报要求、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场申报要求
1.分会场名称:分会场要突出海峡论坛、海峡科技专家论坛两个元素,会场背板统一署名为:海峡论坛(Logo)+2019海峡科技专家论坛分会场+分会场名称。
2.分会场议题:每个分会场议题(或主题)必须紧扣本届论坛主题“两岸新时代,科技新融合”,具体要围绕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突出“新四通”与新福建、两岸科技界、科技与产业、城市与乡村、自然与社会、食品与健康等融合发展,特别是两岸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新兴产业。
3.分会场规模:每个分会场要求规模在60人以上,其中台湾代表不少于30人。
4.分会场地点:分会场在福建境内举办,具体举办地点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为方便与本届论坛主会场相关活动(含海峡论坛)相衔接,举办地点设在厦门的分会场优先入选。
5.分会场时间:每个分会场举办时间以本届论坛举办时间为准,前后一个星期内均可。其中,在厦门举办的分会场,须与本届论坛举办时间(预计2019年6月份第二个周末)相衔接,以便台湾代表参加本届论坛主会场相关活动。
6.分会场经费:每个分会场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负责。经审核后,入选分会场且符合各项要求的申办单位,将给予经费补助,用于接待台湾代表所需费用(注:补助经费在分会场成功举办并提交有关资料后拨付,未按要求完成的分会场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7.其他要求:
(1)每个分会场必须有1~2项两岸合作签约项目,有实质性合作协议或较大合作项目的优先入选。
(2)分会场应由两岸相关机构共同举办。其中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的,应有全国性学会参与,可作为指导单位或共同主办单位;鼓励多个省级学会组成联合体共同举办一个分会场。
二、分会场申报时间
分会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请有意举办分会场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方案提交至行政A楼806,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方案发送至刘舒吟老师的CRP邮箱。
联系人:刘舒吟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2019海峡科技专家论坛分会场申报方案格式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