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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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支援协作协议书》、《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导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全校符合条件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各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每位教师当年度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各不超过2个。

(二)各院(部)初审。各院部需核实各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准确性,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三)校研究与发展中心复核。研究与发展中心对申请人招生条件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

(四)福建师范大学终审。福建师范大学对接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0:00前,将各学院附件需填写的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发CRP邮箱)和纸质文本报送研究与发展中心(行政楼A80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雨星 联系电话:2756136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2.福建师范大学艺术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3.福建师范大学外语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4.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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