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支援协作协议书》、《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联合培养导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全校符合条件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各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每位教师当年度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各不超过2个。
(二)各院(部)初审。各院部需核实各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准确性,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三)校研究与发展中心复核。研究与发展中心对申请人招生条件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
(四)福建师范大学终审。福建师范大学对接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0:00前,将各学院附件需填写的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发CRP邮箱)和纸质文本报送研究与发展中心(行政楼A80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雨星 联系电话:2756136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2.福建师范大学艺术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3.福建师范大学外语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4.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类硕导要求及报送材料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研究与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