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共3天。
二、请各部门根据通知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并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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