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2020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周四)放假,10月2日(周五)正常上课,10月3—4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10月5—8日周一至周四正常上课。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正常休息。
二、教学工作安排由教学发展中心另行通知。校内教职员工按照上述放假安排同步调整作息时间,按规定做好考勤工作。
三、经调整后,2021年寒假按照原校历安排提早一周放假(2021年1月16日—2月27日)。
四、请各部门根据通知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合理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安排,并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丰富节日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