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台港澳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评估建设办公室)、总务处、产教融合中心、图书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成 员: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台港澳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评估建设办公室)、总务处、产教融合中心、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大数据学院、智能建造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评估建设办公室主任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