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2025年04月30日  

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员: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台港澳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评估建设办公室)、总务处、产教融合中心、图书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长:执行校长

副组长:校长助理

员: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台港澳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评估建设办公室)、总务处、产教融合中心、图书馆、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大数据学院、智能建造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教育学院等单位负责人。

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评估建设办公室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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