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扎实做好自评自建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不含停招专业)
二、评估内容
专业审核评估内容包括专业办学目标与定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专业特色等八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评估程序
专业审核评估程序包括专业自评、形式审核、网络评审、入校评估、反馈整改5个主要阶段,各阶段时间进程和主要任务如下:
(一)专业自评(4月28日-5月28日)
各学院和专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评估文件,准确掌握评估指标内涵。在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和提炼特色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状态数据》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表》(附件3、4)。自评材料涉及的所有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5月28日。
(二)形式审核(5月29日-5月31日)
评估建设办公室对各学院提交的专业自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网络评审(6月1日-6月4日)
学校邀请校外评估专家组线上审查专业自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和数据(含支撑材料)。
(四)入校评估(6月5日-6月7日)
校外评估专家入校听取专业汇报、座谈访谈、听课看课、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并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五)反馈整改(6月下旬-11月30日)
1.提交《整改方案》。评估结束后,向各学院反馈专业评估意见。学院应组织相关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在评估结论反馈一个月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
2.提交《整改报告》。各专业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业审核评估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环节,是对专业建设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好专业自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以评促建。
(二)突出工作实效。各学院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和督促相关专业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强化工作职责,做好教学档案规整、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专业审核评估各项任务。
(三)把握时间节点。请各学院统筹进度安排,集中汇总所在学院所有参评专业自评材料(含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自评表和支撑材料),于5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2024年专业审核评估,其中各专业自评材料文件夹命名为“XX专业2024年审核评估)发送至邮箱503258937@qq.com。同时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以及自评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评估建设办公室(校部办公楼1608)。
联系人:林娟;联系方式:27561033。
附件: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状态数据
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评估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