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2月9日下午,德法与纲要教研室刘晓璐老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开展专题讲座。

讲座中,刘晓璐老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等方面。讲座内容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二个坚持”中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此次讲座,不仅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理解,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而且还认识到法治理论在发展中完善,在实践中升华。这一次的“十二个坚持”,既是对原有体系的补充,也是对未来方向的锚定,也为我们理解当前和未来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更清晰的框架,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