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除了满足《通知》规定的条件外,申报项目还应符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2)中的其他条件,要特别注意对标其中的《福建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标准》《福建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标准》。
(二)优先推荐具有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基础的项目申报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初审
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经单位初审后,可择优推荐1项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普通本科课程)、1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若有符合继续教育课程要求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一并提交,不设限额。
(二)学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分确定最终申报项目。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提交《课程思政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5);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由学院盖章后提交至教学发展中心(校部办公楼1608室)。
联系人:叶倩倩 联系电话:27561033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
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5.课程思政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