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大思政课”工作格局,加强我校与国、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1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外院教发〔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实践教学基地中期检查暨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考核评价指标》(附件2)为依据,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
4.未来一年建设规划。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自检。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根据《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自评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检查。各学院指导各项目开展检查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并在《中期检查表》中签署意见。
3.学校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进行中期检查,并公布结果。
(四)报送办法
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各项目的《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项目中期检查表》、《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考核评价指标》和相应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签章版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室,电子版(word及pdf)发送至226960660@qq.com。
二、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一)建设目标
遴选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全面推进不同类型学院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体系,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二)申报条件
1.有课程依托。课程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课程需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
2.有实体校外共建单位。基地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3.有育人举措。基地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学院、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
4.有运行保障。基地在政策、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分享、展示、实践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报送办法
1.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3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必须申报1项。
(四)其它
建设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是我校落实课程思政育人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积极对接教育部办公厅等八部门公布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推广课程思政好经验,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
联系人:田珊珊 电话:27561369
附件:
1.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名单
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考核评价指标
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项目中期检查表
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申报书
5.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
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7日
附件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考核评价指标.docx
附件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基地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