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榕外院教[2015]8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相应的初级职称。
二、评审条件
评审具体条件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榕外院教[2015]87号)及上级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评审文件。
三、评审要求
1、报送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预审表(系部统一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报送要求
请各系(部)务必于2016年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行政A楼907室,联系人:王嘉衍;联系电话:27561369。
四、其他要求
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
附件: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助教)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预审表
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填写说明)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