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外院教〔2018〕87号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关于印发《福州外语外贸
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2018年7月3日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规定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人文与科学素养、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设置
1.根据通识教育的特点,我校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要求是普适性、融合性、启迪性、实践性、价值性。
2.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科学技术、语言、艺术教育、体育与健康、创新创业教育等六个板块。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2学分,鼓励开设1学分甚至0.5学分的少学分课程。
4.鼓励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以慕课(MOOC)或微课等形式建设通识教育网络在线课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
5.各院(部)每学期均应提供10门及以上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6.本科学生修习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时间分散安排在第2、3、4、5、6、7学期。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开课条件及开课程序
(一)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教学发展中心批准,方可适当放宽。
2.拟开课教师已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3.拟开课教师已选定相应的教材、参考书或已编写讲义(课件)等。
(二)开课程序
1.课程申报。由教师本人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所属系提出申请,系初审后由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2.课程审批。各院(部)汇总审核本单位教师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报教学发展中心审核批准后执行。
3.课程库管理。经审批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统一由院(部)教学秘书进行编码并录入课程库。各院(部)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
4.课程安排。经审批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网络在线课程)列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汇总表》。根据选修课程申报的数量和学生预选人数,由各院(部)负责课程课表编排和调度,同时下发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在线课程)班级学生名册。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程序
1.选课前,学生必须详细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开设情况(课程名称、学分、学时、限制要求等);
2.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网上选课,每学期第17周,各院(部)进行选课系统设置,教学发展中心开放选课时间,学生凭密码在网上选课;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选修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超过2门;
3.通识教育选修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课。
4.选课结束后,课程安排表公布在教务管理选课系统上,任课教师和学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质量管理
1.各院(部)负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管理。
2.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备课和授课。任课教师应加强上课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勤达该课程教学总课时1/3者,应取消其考核资格;对未经批准选课的学生,不准其参加考核。
3.教学发展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通知选修课程的教学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课程取消下学期的开课资格。
五、考核及成绩管理
1.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须登入教学管理系统录入修习学生的课程成绩并将学生缺勤情况报院(部)审核后报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将课程档案报送至院(部)进行审核,审核后由院(部)负责存档。在线课程由各课程所属院(部)指派教师负责做好成绩录入归档工作。教学发展中心将在期末公布学生该学期修习的公共选修课程成绩。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考核通过者的成绩将记入其学习成绩总表;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也不计算其不及格课程门数和学分数。
2.按照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对在校期间未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门数或学分数的学生,教学发展中心将作出不符合毕业条件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规定》(榕外院教〔2015〕24号)文件同时废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校务中心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