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7-09 点击数:
阳光价费公示牌
2026年学生收费公示牌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政策依据
备注
一
学费
(一)
2023级本科生
1
会计学
26840
元/生・学年
闽价费〔2017〕46号
从2023年秋季入学执行
2
财务管理
3
审计学
4
资产评估
5
金融学
6
金融工程
7
投资学
8
数字经济
9
经济统计学
10
英语
11
翻译
12
法语
13
日语
14
西班牙语
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16
物流管理
17
国际商务
18
电子商务
19
市场营销
20
供应链管理
21
智能建造
29280
22
土木工程
23
工程管理
24
工程造价
25
学前教育
26
小学教育
27
艺术教育
2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9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0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31
人工智能
32
网络与新媒体
33
广播电视编导
34
服装与服饰设计
35
动画
36
环境设计
37
视觉传达设计
38
产品设计
39
数字媒体艺术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项目)
42000
(二)
2024级本科生
从2024年秋季入学执行
汉语国际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41
42
(三)
2025级本科生
31840
从2025年秋季入学执行
34280
(四)
2026级本科生
机器人工程
从2026年秋季入学执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五)
国际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授课班)
16000
从2022年秋季入学执行
二
学费(重新安排学习)
以上专业的课程学校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合格者,重新安排学习,按本专业学分标准和重新学习的课程学分收取学费
100
元/学分
从2005年秋季入学执行
三
住宿费
4人间
2460
5人间
2260
6人间
2160
8人间
1600
公寓2人间
7000
从2021年秋季入学执行
公寓4人间
2980
四
考务费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费
元/人次
闽价费〔2006〕67号
从2006年秋季入学执行
高校在校生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
闽价费〔2009〕78号
从2009年秋季入学执行
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
50
说明
1、根据闽价费[2019]394号文的有关规定,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
2、根据闽价费[2019]394号文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楼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免费提供,超出水电部分,按超出部分实际额向学生收取。
3、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本科专业学费相同。
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1-27561061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邮编:3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