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提高大学生税法意识,落实税校共建协议,4月10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携手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税校共育 法治同行 研学促新”主题共建活动。长乐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侯毅,党委委员、副局长何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河,财务与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川以及税务干部代表、师生代表3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在“沉浸式”研学体验中展开,学院师生一同来到区办税服务厅在税务干部带领下参观了自助办税区、综合窗口、“税悦工作室”等前中后台功能区,深度体验税务窗口岗位特点,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福建税务公众号等平台,亲自操作体验网上办税流程,感受税收服务的智能化与便捷化。


参观结束后,税校双方举办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和互动研讨等形式,引导大家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廉洁底线。李川结合自身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分享心得体会,表示要将八项规定精神融入高校立德树人全过程,推动其在办学治校各环节落地生根。何伟副局长强调税务干部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税收工作始终,确保执法公正、服务优质。

在随后开展的税收小课堂上,学院师生们一起观看税收宣传片,直观了解税收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税务干部就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政策要点、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宣传辅导,帮助师生掌握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收知识。互动环节,学院师生们积极提问,税务干部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黄河副局长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分享了近年来长乐税务在提升纳税服务、创新工作举措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并鼓励学生提升岗位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未来职业发展积累经验。最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侯毅进行总结发言,指出税校共建对税收法治宣传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以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持续深化合作,创新形式,提升税收普法教育效果。

此次共建活动进一步发挥了“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积极作用,深化了“税务+高校”合作模式。下一步,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与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将继续深化合作,持续打造税校同力、崇尚税法的良好氛围,营造普法宣传新气象,携手助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