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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务处 关于规范课程外出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务处

关于规范课程外出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外出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与实践教学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安全第一,筑牢底线。坚持安全首位原则,全面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出实践全过程安全管控,坚决杜绝安全缺位、风险失控等问题,切实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规范有序,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定,提前谋划外出实践教学计划,严禁临时外出、无序外出等行为,确保实践教学组织严谨、流程合规、秩序井然。

(三)育人为本,注重实效。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对接行业需求与岗位能力要求,科学设计实践教学内容与环节,强化实践育人功能,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贴合度。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产业学院课程以外的其他各类课程外出实践教学。

三、管理与责任主体

(一)规范备案管理。非产业学院课程外出实践教学报教务处备案管理,教务处严格审核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及方案,全程监督活动实施过程。

(二)压实全程责任

1.统筹(开课)单位、承担课程单位作为外出实践教学第一责任主体,应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范,全面负责实践方案制定、安全保障、组织实施、总结归档等全流程工作;

2.统筹(开课)单位负责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与所有承担课程单位之间的联络沟通衔接;二是做好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资源等方面的统筹和引导;三是配合教务处搜集、存档相关材料;
   3.承担课程单位要配合统筹(开课)单位做好外出实践教学相关工作。一是组织本单位带队教师规范开展教学活动,落实教学与安全管理职责;二是配合做好整改及总结归档工作,确保实践教学全流程衔接顺畅、责任落实到位;


4.各课程带队教师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开展教学活动,杜绝“水课”现象,确保实践教学合法合规、有序高效。

四、申请与管理要求

外出实践教学需严格遵循“学期初有计划、事前必申请、事中强监管、事后善归档”的流程,未按此流程办理的,其相关实践教学活动不予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期初计划制定与报送

1.提前制订计划。承担课程单位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并提交全套签字盖章的完整材料至统筹(开课)单位,由统筹(开课)单位统一汇总,按要求审核无误后提交至教务处。

2.按期规范报送。以统筹(开课)单位为提交单位,于开学后3周内提交《非产业学院课程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1)以及附上课程外出实践主要内容签字盖章版提交至校部办公大楼16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zwywmxy_jwc@fzfu.edu.cn,确保实践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3.严格变更审批。外出实践教学计划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变更,若因特殊情况或学校统筹安排确需调整外出实践安排的,由课程所在学院或报统筹学院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变更申请表(附件2),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人员等,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4.严禁私自调整。严禁各学院、课程任课教师私自变更、取消外出实践计划,严禁擅自调整实践内容与时长。

(二)实施前申请与审核

1.单一学院开课课程

1)申请材料。外出实践教学实施前一周,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的申请材料(附件3);

2)审核材料。申请材料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备案至总务处保卫科(安全工作办公室),方可组织师生外出开展实践教学。

2.跨学院开课课程

1)申请材料。若课程面向多个二级学院开设、涉及跨学院学生,由统筹(开课)单位牵头,经所有承担该课程的单位联合签字盖章后,于外出实践教学实施前一周汇总提交申请材料(附件4);

2)审核材料。申请材料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备案至总务处保卫科(安全工作办公室),方可组织师生外出开展实践教学。

(三)实施期间管理与抽查

1.学院全程管理。统筹(开课)单位、承担课程单位需对本单位所有外出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带队教师严格按照审批方案开展教学活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学校进行抽查教务处将定期对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抽查督导,重点核查各学院实践管理责任落实、实践教学规范实施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实施后总结与归档

1.平台数据录入本文件所涉及的课程实践数据需按要求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归档,师生回程后3个工作日内,由承担课程单位的责任教师将实践相关数据准确录入该平台。

2.归档材料提交师生回程后5个工作日内,承担课程单位的责任教师需提交5张及以上实践照片(命名规范:照片序号-外出实践年月日周节次-课程名称-实践内容)或3-10分钟精剪实践教学活动视频(命名规范:外出实践年月日周节次-课程名称-实践内容)发送至fzwywmxy_jwc@fzfu.edu.cn。

以上平台数据录入及归档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提交的,其相关课时不予认定。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规范实施。各学院需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同一门课程应全校统一教学大纲、进度等教学资源,开展有组织的教学活动,不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严禁以实践教学名义组织旅游观光、休闲游览等与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杜绝实践教学形式化、旅游化现象,坚决杜绝“水课”,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二)鼓励拓展资源。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优化外出实践教学设计,积极对接政府、产业、行业、企业、乡村、科研院所等优质资源,打造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实践教学项目。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激励校外导师共同参与实践教学活动,提升实践教学水平。

联系人:田珊珊     联系电话:0591-27561369


附件:1.非产业学院课程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

2.非产业学院课程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变更表

3.单一学院开课课程外出实践教学申请材料

4.跨学院开课课程外出实践教学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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