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外院人〔2025〕8号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关于设置智能语言服务等产业学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设置以下产业学院:
设置智能语言服务产业学院,挂靠外国语学院;
设置数字流通产业学院、跨境电商产业学院,挂靠国际商学院;
设置企业数智化转型创新服务产业学院,挂靠财务与会计学院;
设置金融数智创新产业学院,挂靠金融学院;
设置低空经济产业学院、数智融创产业学院挂靠大数据学院;
设置建筑工程智能检测产业学院、数字建造与智慧运维产业学院,挂靠智能建造学院;
设置动漫文创与数字非遗产业学院、影视传媒与数智文旅产业学院、城市更新产业学院、陶瓷设计与营销产业学院,挂靠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置儿童教育发展产业学院、现代公共教育服务产业学院,挂靠教育学院;
设置“星乡村”产业学院,挂靠乡村振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