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9-3-10 1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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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做好创业园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隐患,规范创业项目经营行为,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和创业园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创业园营业时间为每天8:00到21:30,每天22:00前清园,在非营业时间各门店必须锁好门窗,关闭总电闸,任何人员不得在园区内留宿。

二、创业园各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防偷防骗工作,门店必须自行加锁防盗,因未加锁出现的安全事故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三、创业园园区内只允许使用有自动断电功能的电热壶,禁止使用电热棒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大功率电器。

四、创业园设立卫生包干区,卫生包干范围为各自门店前后(包括大门前的走廊和窗台后的空地)。包干区内卫生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自行组织人员打扫。

五、创业园园区各门店不得在店内存放易燃易爆品;有毒物质; 麻醉药物;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各种妨害公共卫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物品。

以上各条款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院创业园管委会将会同学院保卫科、学院后勤管理部门不定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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