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园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学生创业园的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提高创业园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园内各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及会议。
三、负责人要做到安全检查经常化,并做到次次有记录,对于查处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要做到百分之百。
四、要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电气等设备不超负荷运行、不带病作业;室内电路、插座不随便变动,不擅自拉、接电线,不在园内使用高功率电器等设备。
五、要严格遵守创业园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登记,不留宿外来人员。
六、做好防偷防骗工作,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关好窗户锁好门。
七、园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安全事故都应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学院相应部门及创业园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