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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教师〔2022〕14 号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2022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我校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我校,人事档案在我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我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我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二、认定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员网上报名(48日-4月17日)。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各高校通知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体检及申报材料的预审418日-4月24日)。单位要按照我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员到指定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体检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有效,汇总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并将初审合格教师材料予以汇总(纸质版盖章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2022424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发展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预审,并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认定与颁发证书(7旬)省教育厅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各高校。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 其他事项

    在我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人士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同胞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对申请对象、范围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厅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网上申报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告知所有申请人员。各单位负责人要熟悉网上报名系统的使用,认真做好本单位申请人员网上申报及申请认定过程的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教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淑颖      联系电话0591-27561569

    邮箱:jsfz001@fzf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安排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4.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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